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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公司经理借钱 沈阳一员工被骗2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来源:辽沈晚报
核心提示:男子冒充公司经理借钱 沈阳一员工被骗2000元

“喂,小金哪?我是你的经理啊,你手里有没有2000元钱,我这边急用,能不能先借我一下啊?”

类似这种冒充领导电信诈骗的事已经屡见不鲜,不过碍于是领导借钱,沈阳一位员工还是向“领导”的卡里转了2000元……

2016年10月26日,沈阳市民金某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对方表示是公司的王经理,金某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是哪个王经理时,对方已经开始借钱,开口就是2000元。

信以为真的金某立即向对方提供的卡号为62×××98的银行卡中转账2000元。

很快,这笔钱款被通过POS机刷卡后进入卡号为62×××79的银行卡中。而持有这张银行卡的杨某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农村信用社新兴街ATM机将钱款取出。

杨某是1992年生人,出生于广东省茂名市,初中文化,农民。

此前,杨某与他人商定由杨某帮助他人到银行ATM机取出电信诈骗所得钱款,杨某从中谋取利益。

从那开始,杨某便多次进行诈骗取款的活动。2016年10月至11月期间,杨某多次持银行卡帮助他人取款,参与诈骗63000元。

而除了冒充公司的领导外,杨某的同伙还冒充战友、学校校长等身份,诈骗钱财。没想到,受害人都信以为真。

2016年11月26日,戴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冒充戴某的战友,称自己因为违法需要缴纳罚款,戴某信以为真,转账40000元。杨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持该银行卡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长江村镇银行ATM机将钱款取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而帮助取款,参与诈骗63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杨某参与诈骗的赃款,予以追缴后返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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