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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建制派议员何君尧 对港独分子应“杀无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联合早报
核心提示:22名民主派议员昨天发表联署声明,强烈谴责何君尧的言论超越言论自由及道德底线,要求警方采取行动。(香港综合讯)香港建制派人

22名民主派议员昨天发表联署声明,强烈谴责何君尧的言论超越言论自由及道德底线,要求警方采取行动。

(香港综合讯)香港建制派人士批判“港独”的声音日益尖锐,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前天在声讨“占中”发起人戴耀庭的集会上说,对港独分子应“杀无赦”。22名民主派议员昨天发表联署声明,强烈谴责何君尧的言论超越言论自由及道德底线,要求警方采取行动。

综合香港01与《明报》报道,何君尧前天在添马公园出席“革走戴耀廷吶喊大会”时,与会的屏山乡乡事委员会主席曾树和在台上发言问听众,提倡港独者“不是中国人,是外国人,要搞我们香港,是不是必须要杀?”,何君尧紧接着应和“无赦!”

何君尧接着指,鼓吹港独者让香港及祖国付出庞大代价,“唔杀咗佢做咩(粤语,即不杀了他留他做什么)?”

集会结束后,有媒体追问何君尧有关的“杀无赦”言论是否涉及刑事恐吓?他反问,要看杀什么,杀猪杀狗不触犯刑事罪。不过,何君尧也补充,杀无赦的意思为“大义凛然”“嫉恶如仇”,请记者不要断章取义。

这番激烈言论昨天成为香港媒体话题,行政会议成员兼大律师汤家骅在出席商台节目时被问到有关话题时指出,何君尧的言行或触犯两条公安条例。

汤家骅解释,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第17B条,任何人在公众地方使用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词,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即属犯罪,定罪可监禁12个月;《条例》26条也列明:任何人如无合法权限而在公众聚集中发表任何声明,图煽惑或诱使他人作出以下作为,包括杀死及伤害他人身体,定罪可监禁两年。汤家骅建议所有人士不要用辱骂性言词,也直指何君尧身为律师,应该自重。

不过,汤家骅也为何君尧解释说,中国人的语言有时并不太准确,“杀一个人”可能指暴力杀了他,也可能指要让此人失去地位。

戴耀廷:超出言论自由底线

 

何君尧本人昨天被问到“杀无赦”论时,则强调在大是大非面前,谈细节完全是多余,他也根本不屑谈使用“杀”字是否不适当。他解释说,自己只是真情表达,不是要杀人,但戴耀廷的言行犯法多年仍未绳之于法,“杀人又如何?当你要求港独时,即是战争,在战争里杀敌人有什么问题?”

当事人戴耀廷则在面簿指出,公开说要“杀”人,已超出言论自由底线,并质疑若同样言论出现在其他人举办的集会上,警方、律政司和特首会否有所行动?

22名民主派议员也发表联署声明,批评何君尧的言论鼓吹暴力,身为立法会议员及律师,在公开场合发表有关杀人的仇恨言论,超越言论自由及道德底线,严重违反专业操守。民主派指,警方过去也曾采取行动拘捕发布仇恨字句的人士,警方及律政司应一视同仁,采取法律行动。

不过,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天出席活动时,表示不评论个别事件。

据《星岛日报》,袁国强认为,个别言行及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罪行,不可单凭一、两个字决定,要视乎讲者当时用字意思及说话背景,法庭会参考整个背景才作结论。他重申,港独不符合香港宪制和法律,鼓吹港独对香港没有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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