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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 辽宁省确保11月1日供热开栓100%室温超1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5  来源:华商晨报
核心提示:辽宁省确保11月1日供热开栓100%室温超18℃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刘桐)确保11月1日全省供热开栓率达到100%;确保供热室温达到18℃以上;确保供热设施维修及时率达到100%;确保不让一户困难群众冬天受冻;确保明确拆除任务的燃煤供暖小锅炉全部拆除;确保采暖用煤充足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

近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冬季供热保障工作会议,提前部署今冬供热保障工作,今冬城市供热要做到“六个确保”。

目前,我省供热面积已经达到12.5亿平方米,涉及1000多万户城市居民,供热已经成为全省冬季最为重要的民生问题。

省政府明确今冬城市供热工作总要求,即要做到“六个确保”:确保11月1日全省供热开栓率达到100%;确保供热室温达到18℃以上;确保供热设施维修及时率达到100%;确保不让一户困难群众冬天受冻;确保明确拆除任务的燃煤供暖小锅炉全部拆除;确保采暖用煤充足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

要落实供热企业社会责任。各供热企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社会责任,不仅要确保室温达标和排放达标,还要做到科学供热、安全供热。

各供热企业要使用优质煤,限制使用灰分高、硫分高、发热量小于4000大卡的散煤,禁止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确保供热期全省空气质量不断好转。

要做好供热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值班值宿制度,一旦发生“爆管”等突发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抢修。

会议要求,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去年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各地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对困难群众的供热补贴资金及时到位。要监督供热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保障政策,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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