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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南宁交警部门!对30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下猛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南宁交警公布2017年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大数据“不按规定让行”成“第一杀手”开栏语车祸猛于虎,生死往往是一瞬间。1月17日上午,记者从南宁交警部门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在2017年度南宁

南宁交警公布2017年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大数据

“不按规定让行”成“第一杀手”

开栏语

车祸猛于虎,生死往往是一瞬间。1月17日上午,记者从南宁交警部门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在2017年度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货车的交通事故有2999起,造成58人死亡、186人受伤;涉及小微型客车事故15228起,造成33人死亡、1315人受伤……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为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是从无数惨痛教训和鲜血生命中“挖掘”出来的交通事故大数据,值得我们好好反思。从今天开始,本报推出“关注南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系列报道,希望通过分析交通事故所背后隐藏的事故隐患,提请市民引以为鉴。

核心提示

在市区开车,一些市民往往会认为车速不快,相对比较安全。然而,很多城市道路的交通事故往往就发生在瞬间的疏忽和侥幸中。

1月17日,南宁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据2017年度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显示,去年,南宁市城市道路共发生重点责任交通事故(即多次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21824起,造成153人死亡、2387人受伤。不按规定让行和分心驾驶已成为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两大主因。其中,因不按规定让行而发生的事故一共9083起,造成27人死亡,646人受伤,而分心驾驶则造成4862起事故,18人死亡,351人受伤。

发布

小微型客车发生事故数最多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私家车司机抱着这样想法,开车比走路要安全一些,毕竟人坐在车里,车体会对人产生保护。然而,据数据显示,去年南宁发生交通事故数量最多的是小微型客车,发生的事故量比排在第二位的货车和第三位的电动自行车加起来还要多。

司机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珍爱生命,远离货车”,从一个侧面佐证货车的“威力”。可以说,货车已成为“马路杀手”之一。数据显示,去年,造成死亡人数最多前四类车辆分别是货车、小微型客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其中,涉及货车的死亡人数是58人,涉及小微型客车的死亡人数是33人,涉及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死亡人数分别各28人,这4类车辆将是今后严格管理的重点。值得注意的是,在南宁城市道路中数量并不多的货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死亡比率明显较高。

“特别是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要引起重视。”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梁宇新科长介绍,目前,在南宁城市道路里,摩托车只允许在快环以外的道路行驶,却涉及了这么多起的死亡交通事故,应该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另据数据显示,去年,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数最多的前三类车辆分别是小微型客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分别是1351人、640人、207人。

目前,南宁的电动自行车已达200多万辆,数量庞大。据记者了解,去年,在南宁市城市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中,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前三位、发生事故最多前三位、造成受伤人数最多前三位,电动自行车都位列其中。

分析

一些小细节更易造成交通事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不少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未按规定让行和分心驾驶的情况,他们认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看起来并不起眼,不会存在什么危险。而从现在开始,千万不要再有这样的想法了!

数据显示,“不按规定让行”位居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榜首,成为“三多”:发生事故最多、造成人员死亡最多的及造成人员受伤最多。去年,仅“不按规定让行”这个原因就引发9083起交通事故,造成27人死亡和646人受伤。因不按规定让行,平均每天发生24起交通事故。

那么,哪些违法行为容易造成死亡交通事故呢?数据显示,不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分心驾驶、安全性能不足、操作不当、醉酒后驾驶位居前六位。其实很多交通事故,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避免发生。

数据显示,不按规定让行、分心驾驶、跟车过近、占道通行、不按规定倒车、操作不当这6种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最多的原因。其中,“不按规定让行”就占到了总数的41.6%,可谓让人震惊。对此,南宁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同时说明很多交通事故,只要驾驶员稍加控制,注意礼让,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千万不要以为分心只跟驾驶员有关,行人也有可能存在分心通行的行为,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数据显示,去年,在南宁,行人因分心通行发生了4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这也同时说明,行人走路也需要注意安全,不要出现分心的行为,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数据显示,造成受伤人数最多的前六位交通违法行为,依次分别是:不按规定让行、分心驾驶、操作不当、占道通行、跟车过近、不按规定超车。南宁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很多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一些看起来不算“严重”、甚至不起眼的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特别是很多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动态性,这些行为具有更强“杀伤力”。(记者 卢荻)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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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宁交警部门将有大动作

对30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下猛药”

核心提示

车祸之痛,已敲响安全警钟!只有认真吸取教训,才能避免再犯同样错误。因此,根据去年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2018年,南宁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分心驾驶、不按规定超车等30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

30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严管

这一组组刺眼的交通事故数字,给大家敲响了安全警钟。

那么,该如何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2018年,南宁交警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重点整治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呢?

据南宁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交警部门对引发恶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称之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以整治。随着交警部门不断对重点企业、重点交通参与者不断地整治,恶性事故发生概率已下降到一个很低的程度。因此,交通事故预防中心开始向更广泛的群体转移。经过筛选,交警部门按不同的交通方式筛选出30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作为2018年预防事故的“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记者注意到,在这30类交通违法行为中,不管是货车,还是小微型客车、摩托车和大型客车,甚至是行人,都将分心驾驶这一违法行为列入其中。在小微型客车方面,将不停车让行行人、逆行、酒后驾驶、闯红灯、不按规定掉头等行为列入其中;电动自行车方面,将重点管理醉酒后驾驶、占道通行、闯红灯、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载物等六个方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行人方面,将分心通行、不按规定过街、占道通行等三种行为列入其中。

对于这些隐蔽性很强的交通违法行为,南宁市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整治,同时还将曝光22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在 这些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中,最突出的是“不按规定让行”、“跟车过近”这两种行为。

在不按规定让行中,主要表现在转弯的机动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者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等。在跟车过近,主要表现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措施

电警重点抓拍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行为

“希望市民能够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在昨日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南宁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必须建立在良好的交通秩序基础上,源自每个人守法交通、文明出行。只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行,才能防范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然而,当前一些市民“漠视”交通法规,跨越法规条款“红线”。因此,从2018年开始,南宁交警部门将重兵投入、重点打击、重罚严管,绝不手软。

据了解,南宁交警部门将重点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电警查处,对路口、路段跨越、骑压黄色双实线、白色单实线、黄色网状线(黄网格线)的行为,对违反禁止通行、限制通行、单行线通行、禁止停放(临时停放)等行为进行全方位、大面积进行集中整治。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违法行为均是被记分的行为,凡是被电警记录下的准确信息,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进行详实的身份确认,防止有人代为处理,防止代扣分,并打击买分卖分的行为。

“交警部门的工作希望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南宁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抓拍以及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加强自我约束,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 卢荻)

2018年南宁交警重点整治30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货车:分心驾驶、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超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倒车、不按规定掉头

小微型客车:分心驾驶、不停车让行行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掉头

电动自行车:醉酒后驾驶、占道通行、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载物

摩托车:无证驾驶、分心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

大中型客车:不停车让行行人、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超车、分心驾驶

行人:分心通行、不按规定过街、占道通行

南宁交警曝光22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1.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2.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3. 其他操作不当

4. 其他

5.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

先行的

6.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7.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8.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

9. 不按规定会车的

10.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的

11. 其他意外

12.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

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13.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14.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

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15.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

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16. 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

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

方先行的

17.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18. 转向不当

19. 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

手示意,突然猛拐的

20. 制动不当

21.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22.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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