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广西 » 正文

全球报道:广西桂林龙舟翻船致17人死亡事故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9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广西桂林龙舟翻船致17人死亡事故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中新网南宁4月28日电(杨陈邓铁军蓝小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8

原标题:广西桂林龙舟翻船致17人死亡事故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中新网南宁4月28日电(杨陈邓铁军蓝小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8日晚间披露,当天,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桂林桃花江河段龙舟翻船致17人死亡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嫌疑人李长弟。

经审查:2017年12月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敦睦村成立龙舟小组,李长弟为龙船小组组长总指挥,李杨生(取保候审)为副组长兼会计,阳石光(取保候审)为副组长兼出纳,阳志飞(取保候审)、李维桂(已溺水死亡)等人为组员,负责龙舟活动有关事项。

今年4月20日李长弟、李维桂、阳小冬、阳石光、阳志飞经讨论决定,于第二天(即4月21日)划龙舟前往狮子岩村、巫山脚村、经过鲁家村水坝,到于家村进行走亲戚拜庙的活动;(秀峰区政府及甲山街道办事处不予批准该活动)。李长弟、阳志飞、李杨生、阳石光、李维桂等人对肖家船闸的橡皮坝工作的情况和原理不了解,对冲坝风险评估不足,且整个过程中未要求龙舟小组进行有关安全的训练及发生危险时的应对措施,致使两艘龙舟在翻覆后造成17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案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求桂林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并派出监督部门检察官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密切关注事故调查进展,即时报送相关信息,同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此案的进展并加强办案指导。

经桂林市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28日,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对该案提请逮捕的当天,作出了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完)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