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福建 » 正文

全球报道:年底前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将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年底前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将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为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年底前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将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为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日前,省人社厅联合省发改委等7个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全面推开福建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明确在今年年底前,力争实现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通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程建设项目自缴纳工伤保险费次日起,工伤保险覆盖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含流动性、临时性),直至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通知要求,按“谁概算,谁保障”“谁预算,谁计取”原则,明确费用计提,保障落实工伤保险费。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工伤保险费用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中。各社保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办理参保申请和工伤认定时,实行“优先参保”,做到“快认快结”。同时,要严格按“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确保“先参保,后开工”,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开工,不参保”现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将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记者 潘园园)

(责编:吴舟、陈蓝燕)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