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浙江 » 正文

全球报道:浙江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我省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7月16日,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浙江率先在全国全面实现县(市、区)域范围内低保标
原标题:我省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

7月16日,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浙江率先在全国全面实现县(市、区)域范围内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目前,全省人均月低保标准达到744元,全省在册城乡低保对象74.4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54%。

为破解低保标准城乡二元机制带来的“救助不平衡、不充分”难题,近年来,浙江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早在2014年,浙江就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社会救助法规——《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规范城乡低保标准,此后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健全城乡低保认定、动态管理机制。去年,浙江重新修订《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统一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和认定条件、待遇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推进低保城乡统筹发展。

与此同时,浙江综合考虑各地财力和低保人群实际情况,鼓励科学有序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财政对县(市、区)城乡低保工作任务重、工作成效好、保障经费不足的地方给予适当倾斜。

“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浙江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打破了城乡壁垒,消除了城乡低保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上的差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浙江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和大力实施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整体提高、差距逐步缩小。目前,浙江低保人员总数基本保持稳定,呈现城镇低保人数逐年相对增加、农村低保人数逐年下降的趋势。全省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让农村低保群众共享小康社会发展成果,同时也促进了城镇与农村低保人口的流动,有利于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从而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责编:张帆、吴楠)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