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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话题:网约车最严整治风暴 专家呼吁 数据全面 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2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红星解读丨网约车最严整治风暴 专家呼吁数据全面如实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9月5日对网约车平台开展进驻式

原标题:红星解读丨网约车最严整治风暴 专家呼吁数据全面如实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9月5日对网约车平台开展进驻式检查后,10日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下称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网约车平台和顺风车服务平台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11日起,由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多部门组成的网约车、顺风车安全专项工作检查组将陆续进驻首汽约车、神州专车、曹操专车、易到用车、美团出行、嘀嗒出行、高德等网约车和顺风车平台公司,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在滴滴顺风车3个月发生两起女孩遇害案件后,网约车、顺风车迎来了史上最严整治风暴。9月11日,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李燕霞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专访时详解为何要对网约车驾驶员进行背景核查,她表示,驾驶员准入管理是安全管理的前置环节。

资料图片。图据东方IC

为何要对网约车驾驶员做背景审查?

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3号令,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中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李燕霞告诉红星新闻,国家层面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条件做明确规定,各地也在出台网约车实施细则过程中,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了一些条件,比如有些城市对从业人员户籍、健康状况、年龄等方面有一些要求。

但是在实际运营的过程中,有的平台公司在网约车驾驶员注册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及各地规定的条件对驾驶员进行核查,实际上就导致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进入了网约车市场,“这实际上从源头上就存在了安全隐患。”

在10日晚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对从事或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确保网约车驾驶员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规定的条件。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要参照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和监管有关要求,对从事或申请从事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要对现有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并基本实现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合规化。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交通运输部官网截图

李燕霞认为,网约车本身是相对封闭的狭小空间,按照目前实际情况,司机大多都是男性,特别是在异性乘车的情况下,容易被不良企图的人员所利用,从而发生侵害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件。“所以对驾驶员的从入门管理上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安全管理的前置环节。”

现有顺风车产品设计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

李燕霞指出,现有的出行软件上的顺风车业务设置其实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所以对顺风车软件的功能设置来讲,也要严格规范。

国办发〔2016〕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现在一些顺风车是没有预先发布驾驶员的出行信息,而是采取一种派单机制,而且是双向调单,就是说驾驶员是可以挑选乘客的。”李燕霞说。

在10日晚出台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实行随机派单机制,禁止驾驶员选择乘客,允许乘客选择驾驶员;要限制顺风车接单数量,防止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服务。

李燕霞指出,网约车中的专车、快车和顺风车的本质区别在于,顺风车是驾驶员和合乘者双方自愿的一种民事行为,它不属于一种道路运输经营性行为,所以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根据国家政策的本意和顺风车的本质特点,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当有一定限制。比如有的城市规定一天不得超过2次或者4次。

此外,李燕霞指出,网约车平台软件中附加的社交功能,“甚至乘客的头像都是可见的,实际上对乘客来讲就存在一个非常严重的安全风险。”此次的紧急通知,对这一问题也提出了相应对策。通知提出,要加强乘客信息保护,关闭顺风车平台社交功能,屏蔽乘客信息,防止泄露个人隐私。

网约车退出机制薄弱,应修订道路运输条例

李燕霞认为,虽然国家对于网约车的运营服务出台了相关规定,地方上也有相关实施细则和规定,“大部分是以规范性文件出台,有的是以政府令形式出台,还有少数城市直接纳入了地方性法规。”但网约车平台、车辆和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她建议,从国家层面来讲,应该尽快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把出租汽车管理的相关规范,纳入《道路运输条例》,明确平台车辆人员的退出机制,实现闭环管理。地方政府也可以积极推进相关立法,为网约车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对网约车,顺风车的管理,李燕霞认为事中、事后的监管同样非常重要,“特别是线上的监管,因为网约车、顺风车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相应的服务,线上数据的监管非常重要,这些数据应当全面如实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便于监管部门实时掌握信息。”

在此次的紧急通知中也提到,要强化运行风险管控,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路线行驶偏移、不合理长时间停留等风险进行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要限制顺风车接单数量,防止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服务。

“网约车、顺风车的监管由于涉及到交通、网信、公安等多部门,它的监管实际上是一个城市综合治理的范畴,需要多部门形成合力联合监管,包括采取适当的方式,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李燕霞说。

END

红星新闻记者丨张炎良 北京报道

编辑丨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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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红星新闻(微信号:cdsbnc)原创

责任编辑:李思敏 UN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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