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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严查物业服务企业这7种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严查物业服务企业这7种行为9月18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

原标题:严查物业服务企业这7种行为

9月18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将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省检查组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各市(县)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含省内企业跨区经营、省外企业进豫经营)进行检查。其中,企业自查时间为9月17日至10月14日,现场检查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15日。

《通知》指出,此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在按照《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逐项进行检査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以下7种情形进行重点检查:

1. 是否存在“在管未报”和“已报未管”的情况,企业项目信息、人员信息等是否与平台备案信息一致;

2. 是否存在擅自接管建设单位应当招标但未招标的项目;

3. 是否存在未进行物业承接查验擅自接管、未进行承接查验备案的情况;

4. 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情况;

5. 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是否存在将全部服务委托给他人的行为;

6. 是否存在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行为;

7. 是否存在违法捆绑收费,强行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和空间,有组织地滋扰业主,以暴力胁迫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干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等涉黑涉恶行为。

对于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指出,经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和《行政执法建议书》后整改仍不合格的,交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不良行为。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不良经营行为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同时由各地指导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要求之一。对于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其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责编:尚明桢、王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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