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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妨碍报复宁夏政法干警执法行为将受惩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妨碍报复宁夏政法干警执法行为将受惩处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护政法干警合法权益,保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工作顺利

原标题:妨碍报复宁夏政法干警执法行为将受惩处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护政法干警合法权益,保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工作顺利进行,日前,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妨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据了解,《意见》所称的“政法干警”是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辅警、聘用书记员等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不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但辅警等辅助工作人员在政法干警的带领下依法履行职务时,其行为属政法干警职务活动的组成部分,妨碍他们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妨碍执行职务。辅警等辅助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执法行为时,被相关行为人谩骂、侮辱、殴打等,应当根据相关行为人的具体违法行为,按照殴打、侮辱、诽谤、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等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应的罪名依法定罪处罚。

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所履行的职务行为,不仅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单位所进行的职务活动,还包括根据有关规定和命令在其他时间和场所内所进行的职务活动。

《意见》明确了对妨碍、报复政法干警依法履职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惩处。

妨碍政法干警执行职务的以下10种情形从重予以治安处罚

1.煽动、纠集他人阻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

2.聚众阻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职务的首要人员和骨干人员的;

3.经政法干警教育劝阻,不听劝阻的;

4.泼洒污物阻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

5.抢夺、扣留、污损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使用的交通工具、公务标志、器械等物品的;

6.向政法干警喷吐唾液、抱腿、下跪或以抱车轮、爬车顶等行为妨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

7.因阻碍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8.当场撕毁执法司法机关法律文书的;

9.因阻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导致职务未能履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0.以其他方法阻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

8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以妨害公务罪定性依法处理

1.采取殴打、捆绑、扣押、撕咬等暴力方式,危及政法干警人身安全的;

2.采取拉扯、推搡等方式造成政法干警轻微伤的;

3.使用刀具、棍棒等工具相威胁的;

4.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等方式对政法干警威逼、胁迫的;

5.以自杀、自残或毁坏政法干警名誉等言语相威胁,造成群众围观或交通阻塞的;

6.故意毁坏直接用于执法的装备、设备的;

7.为逃避政法干警依法执行职务,采取驾驶车辆拖、撞、碰擦政法干警的;

8.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记者 胡俊)

(责编:吴隆重、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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