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山西 » 正文

全球报道:山西运城稷山县天保林区再现大 量工业废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临汾经济时讯
核心提示:原标题:山西运城稷山县天保林区再现大 量工业废渣原标:山西运城稷山县天保林区再现大量工业废渣中国村庄网在2018年6月1日以标

原标题:山西运城稷山县天保林区再现大 量工业废渣

原标:山西运城稷山县天保林区再现大量工业废渣

中国村庄网在2018年6月1日以标题《山西运城稷山县多家企业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环保局查无结果》对稷山县多家企业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做了报道。报道后多日没有得到稷山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回复对报道内涉及企业调查处理结果。6月14日消费时报记者与中国村庄网工作人员对稷山县再次做了回访。

不敢公开的调查报告 ,无手续企业还在生产!

稷山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了解完情况后告知:你们报道后引起运城市各职能部门重视,让我们稷山县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相关企业做了调查。现在已经有调查报告了,你们去下面12369举报中心看吧。12369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查阅材料后告知,我们把调查报告转给国土局矿管科了,你们去那可以看到。

国土局一位分管非煤矿山副局长:报道后县里是组成了调查组,我们国土也参加了调查,据我们调查两家石料厂有采矿许可证,人家有采矿许可证我们国土生产就是合法的,我们国土局就不管了。至于生产设备没有环保设备、没有环保验收生产那是环保局的事了。电话联系完矿管科科长后告知我们没有接到环保局转过来的调查报告。

中国村庄工作人员再次回到环保局,12369 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改口说,我们把调查报告转给县委办公室了,你们要看去县委办公室看吧。由于到了下班时间没有看到调查报告。

从6月1日报道到再次回访10几天时间,稷山县政府各职能部门没有对报道中各企业做出调查处理是为什么?何时可以回访调查处理结果?问责条例在稷山县能否执行?在回访期间本网工作人员发现一期报道内无手续钾长石加工区竟然还在生产。天保工程内被倾倒大量工业废渣等污染环境企业。

天然林区倾倒大量工业废渣

在快到稷山县高速出口时看到北面有一企业大量冒着蓝烟,蓝烟已经把大部分企业遮盖了。出高速往北行驶大概两公里看到永祥焦化一个大铁烟筒向天空排烟。本网工作人员绕到永祥焦化后看到从东到西近千平方米的耕地上倾倒的大量工业废渣,大部分工业废渣是新用黄土覆盖的,由于是走形式部分废料没有覆盖还裸露在外。从该工业废渣进入山沟,东西两边发现大量工业废渣,该处工业废渣没有做覆盖黄土恢复生态处理,而是零星种植了多颗小松树,由于工业废渣是有害物质再加上没有覆盖黄土大部分松树已经死亡。在去往工业废渣路上可以清楚的看到下雨后工业废渣流出黄颜色的废水痕迹。工作人员走出山沟时发现沟口有一块模糊不清的国家天然林项目牌子,落款是稷山县人民政府。是谁如此大的胆子敢在天然林内大量倾倒工业废渣,而且还没有做恢复生态治理?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对倾倒情况是否知情?政府环保部门是如何监管倾倒和恢复生态治理的?本网再次来到稷山县环保局。

稷山县环保局12369举报室工作人员了解完情况后告知:你们把拍到的照片发到我们微信,我们安排监察人员调查后给你们回复。随后工作人员多次致电稷山县环保局都以调查还没有结束为由拒绝回复。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部署安排。这是未来三年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总路线图。

《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保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保第一责任人。

徐必久表示,《意见》强调,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县委书记,省长、市长、县长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意见》尤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出了问题,攻坚任务没有完成,首先要问责省、市、县委书记,问责省、市、县长。 山西省环保厅日前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集中约谈了未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临汾、吕梁、运城、太原4市政府。会议强调,对整改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成效不真实等失职失责行为,省监委将进行严肃问责,严肃查处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为推进山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请问,运城市市委书记,运城市市长,稷山县县委书记,县长对贵县多地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特别是国家天然林内倾倒大量工业废渣没有做恢复生态治理有什么看法?天然林区内倾倒的大量工业废渣将如何处理?对监管职责人员将如何问责?那一级政府应该被问责?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