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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水稻保险该咋赔 受灾农户很迷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水稻保险该咋赔 受灾农户很迷惑受灾的水稻。 记者 童梦宁摄眼下早已过了晚稻收割期,而樟树市临江镇祝国清、尹建超等农

原标题:水稻保险该咋赔 受灾农户很迷惑

受灾的水稻。 记者 童梦宁摄

眼下早已过了晚稻收割期,而樟树市临江镇祝国清、尹建超等农民组建的金祝合作社流转耕种的1700余亩水稻田中,仍有数百亩未收割。据他们介绍,这些水稻全部受了灾,其中有300亩左右绝收或亩产损失率逾70%。为能得到所投保的水稻保险理赔,他们始终未对受灾的水稻进行收割,期盼保险承保机构——太平洋财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然而,自8月份遭受干旱起,祝国清他们多次向太平洋财险公司询问理赔事宜,但直到现在过了收割期,也没得到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只是不断地与他们“讨价还价”。

理赔款从2万元“谈”到18万元

据了解,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今年4月份,祝国清、尹建超和其他5位当地农民流转了附近村庄1700余亩水田,成立了合作社种植水稻,并在太平洋财险公司樟树分公司购买了水稻大灾保险(中央政策性险种),缴纳了25200元保险费。

未料到,首年投保就遭遇干旱,水稻大面积受灾。8月份,祝国清他们就向保险公司报案。太平洋财险公司宜春分公司工作人员当时查看灾情后,认定受灾面积为260亩,赔付款为2万余元。对此赔付标准,祝国清等农民提出异议,一直与保险公司交涉,希望知晓理赔的依据和标准,但都被拒绝。后来,他们拨打了太平洋财险的客服电话投诉。到10月份,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才又与他们协商,称赔付款“最多5万元”。

祝国清他们觉得,水稻是否受灾,受灾面积多大,损失程度多少,该如何理赔,应该有一套明确的定损流程和理赔标准。当他们多次询问“最多5万元”是怎么得来的时,负责此事的太平洋财险公司樟树分公司、宜春分公司相关人员却总是拒绝告知。

11月6日,他们将此情况向记者反映。记者随即向太平洋财险公司樟树分公司负责人谢淑贞了解情况。当晚,谢淑贞召集祝国清、尹建超等人协商理赔事项,一直谈到深夜。最终,这次“谈妥”的受灾面积为360亩,其中绝收面积150亩,赔付款则“猛涨”至18万元。

虽然赔付款增加了,但这让祝国清他们陷入了更深的迷惑之中:他们的水稻保险理赔款为何多争论一次就“涨”一次?正当的保险理赔标准到底是多少?

受灾面积及受损程度靠“协商”

11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受灾现场,发现一大片水稻仍呈现青色,毫无成熟迹象,结出的稻穗青中泛白,谷粒空瘪,只有少部分仅为灌浆状。祝国清他们告诉记者,通过GPS定位系统等软件,他们自行测量的受灾水稻面积为610亩,其中300亩绝收。

祝国清说,目前已是冬令时节,这些水稻不可能再迎来成熟期,只能当杂草一样任其烂在田里。另外300余亩欠收的稻田中,大部分亩产为250公斤左右,而正常亩产应为500公斤以上。

记者从祝国清出具的太平洋财险公司宜春分公司于8月21日出险的“种植业保险出险鉴定证明书”等相关材料上发现,所记录的受损数量为260亩、受损程度30%,“灾害分户理算清单”标注的赔款金额总计为21840元。

11月7日中午,面对记者的采访,太平洋财险公司宜春分公司农险部负责人韩诚解释,因水稻生长期分苗期、抽穗期等不同特点,损失程度也相应发生变化,所以此前两次认定的理赔款不一致。而11月6日晚双方协商时,是根据水稻成熟期受灾特点,认定的18万元理赔款。

韩诚和谢淑贞均承认,在三次定损及理赔工作中,他们均未通过技术手段对灾田进地查勘定损,基本上以沟通、协商方式定数据。他们坚称,他们是严格按相关文件操作的,不存在违规行为。但他们拒绝告知记者所操作依据的文件规定。11月8日、13日,记者又先后两次追问水稻保险操作规程及理赔标准,都没有得到他们的明确回应。

初步测量受灾面积 怎么理赔还要“谈”

记者的调查引起了临江镇政府的重视,从中积极协调,要求保险公司妥善处理。11月12日,太平洋财险公司樟树分公司才通过技术手段,对受灾稻田进行查勘。

11月13日傍晚,面对记者的询问,谢淑贞仍不愿意明确告知此次测量得出的受灾面积的具体数据。而尹建超告诉记者,当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用无人机进行了测量,但数据需要回办公室在电脑中才能显示出来,现场无法告知他们具体数据。尹建超说,后来他们被告知初步测量的受灾面积约为580亩,但下一步该如何定损、理赔,还需双方再进行“谈判”。

记者了解到,水稻保险系政策性“三农”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护农惠农政策性保障措施。2015年3月中国保监会印发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就查勘定损有明确规定,即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及时核定损失;种植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绝收的,应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部分损失的,则应在农作物收获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大面积种植业灾害,保险公司可依照相关农业技术规范抽取样本测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对损失情况进行拍摄,查勘影像应能体现查勘人员、拍摄位置、拍摄日期、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受损标的特征、规模或损失程度,确保影像资料清晰、完整、未经任何修改,并上传业务系统作为核赔的必要档案;查勘结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缮制查勘报告,根据定损标准和规范科学定损,并做到定损结果确定到户。

可见,相关保险的定损和理赔流程已规定得非常明晰,然而祝国清、尹建超他们却被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谈”得一头雾水。到底该如何理赔?他们希望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对此,临江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镇里还将继续积极协调,依法依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结果如何,本报也将持续关注。(记者 童梦宁)

(责编:帅筠、邱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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