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宁夏 » 正文

全球报道:银川市出台禁烧秸秆问责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银川市出台禁烧秸秆问责办法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银川市日前出台《关于发生焚烧秸秆等废弃物污染环境事件问责暂行办

原标题:银川市出台禁烧秸秆问责办法

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银川市日前出台《关于发生焚烧秸秆等废弃物污染环境事件问责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凡是辖区内出现秸秆等废弃物焚烧污染环境事件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一律严肃问责追责”。

《办法》明确了“一事三追责”。规定对辖区内出现秸秆等废弃物焚烧污染环境事件的,不仅要追究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主体责任,追究农牧、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还要追究县(市)区的领导责任。对故意焚烧秸秆等废弃物污染环境涉嫌犯罪的行为人,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县(市)区辖区内的自治区农垦集团所属国有农场出现秸秆等废弃物焚烧污染环境事件的,明确规定要移交自治区相关部门处理。

《办法》明确规定了3种问责处理方式,包括建议相关部门给予减发、扣发工作补贴等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诫勉谈话、免职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对失职渎职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不可抗力等自然原因造成秸秆等废弃物焚烧污染环境事件的,或者能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阻止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发生的情形,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记者 徐佳敏 实习生 刘娜)

(责编:何鑫、宽容)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