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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从探索“基本医保”到追求“全民健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从探索“基本医保”到追求“全民健康”全民健康,事关全面小康。解决群众看病问题,一直是青海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着力

原标题:从探索“基本医保”到追求“全民健康”

全民健康,事关全面小康。

解决群众看病问题,一直是青海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从基本医保到大病保险,让“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基本消除;从以药补医到医药分开,让公立医院开始回归公益;从“医联体”到“家庭医生”,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

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实施以来,特别是2015年我省被确定为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省委、省政府把综合医改作为推进健康青海建设的重要抓手,秉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理念,紧紧围绕现代医院管理、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建设,立足保基本、着力强基层、突出建机制,不断强化顶层设计,积极先行先试,努力探索欠发达地区深化医改的基本路子,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分级诊疗、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商保经办医保服务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初步构建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为深化综合医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探索“基本医保”到追求“全民健康”,一条以全省广大群众为中心的“健康之路”正在铺设。

回归公益,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几年前来买药,药费需要400多元,现在再过来买同样的药,只要300多元了。”在省人民医院缴费窗口,正在取药的糖尿病患者李敏拿出自己的药费单,高兴地说,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我们老百姓看病花费少了,负担也减轻了。

我省分别于2012年、2015年、2016年全面推开县级、市(州)级、省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全覆盖。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在改革中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公益性正回归视野。

从2012年到2017年,全省共安排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2.53亿元,确保了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实施。今年,下达各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4.14亿元,进一步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

改革,就是要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

2017年,我省全面启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对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和加强医院党的建设等做出系统安排,选择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等11所医院开展试点,制定了医院章程,修订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2016年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由4049种调整为9714种,成为全国首个按《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省份。

我省积极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西宁、黄南、海西试点的基础上,全省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有效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奖补机制,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由2015年的12.23%下降到2017年的7.28%,药占比由2015年41.5%下降到2017年的29.35%,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资源下沉,构建合理就医新格局

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塔尔镇韭菜沟村,67岁的回族大妈索非亚第一次接受健康体检,她在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健康体检车上完成了各种检查后说:“体检车实话神奇,不用到医院就能啥啊检查上,还是免费的。”

从2017年9月份起,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先后深入到大通县新庄、景阳、塔尔、极乐、朔北、向化等乡镇,完成了2153人的免费体检工作。2018年,移动数字化体检车继续深入到大通县27家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40000多位老年人进行全面免费体检、健康宣教工作。

从2013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合理界定四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制定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建立四项转诊机制、五项调控办法、六项监管措施,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的就医新秩序。

没有改革,就不可能有群众家门口看病的便捷。

2015年起我省开始组建医联体,以省级医院为龙头,组建了3个省级区域医联体和3个学科联合体,各地积极探索组建不同形式的医联体。2017年按照医疗集团、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四种模式的要求,所有公立医院以及部分民营医院、部队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和339个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纳入医联体,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不同形式医联体94个。实现了市(州)、县级远程诊疗全覆盖,已开通远程医疗的成员单位357个,全省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2.48%。

随着一系列改革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在家门口看病正成为越来越多群众的新选择。

我省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全省全面推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076个,常住人口、重点人群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分别达到54.85%、79.98%和97.48%。

扩量提质,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实施医改前,“小病拖、大病扛”现象非常普遍,社会上流传着“住一次院,一年白干”的顺口溜。

不触碰难点,不叫改革;不击中痛点,难见效果。

2013年我省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实行“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起以基本医保为基础,大病医疗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职工互助保障为托底的医疗保障安全网。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2008年的104元提高到2018年的776元,全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均稳定在98%以上。

我省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特困供养对象给予100%救助。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从2012年起建立覆盖所有病种的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5000元起付线的按80%再次报销,大病筹资水平和报付率位居全国前列。2012年至2017年,累计为21.17万名大病保险患者支付大病医疗费用11.26亿元。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省全面实施基本公卫和重大疾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8年的60元,服务项目扩大到17类。同时,抓好地方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对确诊的包虫病患者均进行手术治疗或免费药物治疗。制定出台了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实施方案。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政策内报付比接近90%。目前我省14种大病救治覆盖率为86.01%,今年上半年又扩大5个病种达到19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累计让利于民2.5亿元。

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省级居民健康信息平台和8个市(州)级、部分县级基层卫生业务管理数据中心初步建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建成率分别达到90%、85%、95%。

通过多年来的改革实践,我省初步建立起一张覆盖全省人口的医疗保障网,构建了一个崭新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平台,综合医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医条件大为改善,人才培养不断加强,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强基层”的医改目标初步实现;结束了“以药补医”的历史,初步构建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群众普遍得到实惠,全省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5.87%提高到2016年的9.32%,居民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占比由2008年的33.01%下降到2016年的27.52%……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提升了全省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描绘出新时代医改发展的前行方向,医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责编:马建辉、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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