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河北 » 正文

全球报道:应推行绿色建筑管理责任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应推行绿色建筑管理责任制在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聚焦审议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进入三审应推行绿色建筑
原标题:应推行绿色建筑管理责任制

在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聚焦审议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进入三审

应推行绿色建筑管理责任制

11月20日,会议对《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河北省面临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筹办冬奥会等重大机遇的前提下,加快出台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有着极其紧迫和重要的意义。经过几次审议,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方面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建议尽快通过。

条例草案第一条规定,立法目的是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对此,杨兆廷委员认为,推行绿色建筑和发展绿色产业是为了科学可持续发展,这不单纯是一个改善人居环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保护自然环境。因此,应加入环境保护的内容。

关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内容,条例草案第23条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有序推动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对此,常思勇委员认为,应当有序推动的规定不够具体。他建议,要明确对既有建筑的改造标准,比如超过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要确定明确的改造计划。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绿色改造的规定也应该更加严格,除规定节能管理外,还应对节地、节水、节材、节能进行严格规定,加大既有建筑改造的力度。

此外,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也成为此次审议的焦点。“目前该草案在法律责任方面多以经济处罚为主,为推进绿色建筑健康有效发展,应实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以及个人的终身责任制。”翟志海委员建议,一旦违反绿色建筑管理标准,对于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绿色建筑设计或施工等相关资质,并终身禁入绿色建筑行业;造成重大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损失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周洁)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