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财经 » 财讯 » 正文

全球报道:八部委发文鼓励 部分地区可开展甲醇汽车应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9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图片来源:摄图网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

图片来源:摄图网

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甲醇汽车制造体系建设、推进甲醇燃料生产及加注体系建设、加快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甲醇汽车应用、加强甲醇汽车监管等七个方面提出建议。

《意见》提出,鼓励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生产企业在现有制造体系基础上,针对甲醇汽车特性,通过技术改造完善甲醇汽车制造体系,提升甲醇汽车制造技术水平,开发甲醇乘用车、商用车、非道路工程车等车辆及动力机械,满足市场需求。同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甲醇,充分利用低质煤、煤层气、焦炉煤气等制备甲醇,探索捕获二氧化碳制备甲醇工艺技术及工程化应用。此外有关地区应因地制宜、统筹布局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

《意见》还鼓励甲醇汽车的应用,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重点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较好且具有甲醇汽车运行经验的地区,加快M100甲醇汽车的应用,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公务、出租、短途客运等领域使用甲醇汽车。同时,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市政车辆、专线物流运输等领域使用甲醇商用车。

此外,《意见》还要求对新生产轻型甲醇汽车按《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中规定的方法和限值进行型式检验,新生产重型甲醇汽车按《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规定的方法和限值进行型式检验。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