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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山东"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案 不构成犯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原标题:山东公安厅通报“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案:医生行为不构成犯罪)据山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3月24日通报,对“聊城主任医


(原标题:山东公安厅通报“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案:医生行为不构成犯罪)

据山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3月24日通报,对“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问题,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公安厅指导聊城市、东昌府区两级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调查,现已查清主要事实。3月24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警方通报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案:不构成犯罪

“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当事医生陈宗祥接受采访

经查,2018年4月14日,患者王某禹因患小细胞肺癌和膀胱癌,入住聊城市肿瘤医院,同年11月10日因病去世。治疗期间,主任医师陈宗祥向王某禹之女王某青推荐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卡博替尼”,并让其自行购买。王某青请求陈宗祥介绍购买渠道,陈宗祥将购买过此药的病人家属王清伟介绍给王某青。应王某青之弟王某光请求,王清伟将为其父购买但未使用的1瓶“卡博替尼”转卖给王某光;后应王某光请求,王清伟又从段某真处帮其购买一瓶“卡博替尼”,共获利784元。

警方通报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案:不构成犯罪

涉事药品印度版卡博替尼

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卡博替尼”为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陈宗祥向患者推荐“卡博替尼”并列入医嘱,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经多方查证,未发现陈宗祥从中牟利,与药品销售人员也不存在利益关联,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禹死亡与该药有直接关系。其行为虽属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王清伟应王某光请求,转卖和帮助购买“卡博替尼”,并从中少量获利,但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王某青在其父去世后,多次辱骂陈宗祥和院方工作人员,扰乱医院正常秩序,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决定对其予以训诫。

另据侦查,段某真自2017年11月以来,大量代购、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并从中牟利,将另案处理。

延伸 · 回顾

山东聊城"假药"罗生门:是药不对症还是恩将仇报?

2019年2月25日,山东卫视一则《聊城:主任医师竟然开假药》的报道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片中,聊城市肿瘤医院的主任医师陈宗祥,曾为一位癌症患者推荐了名为“卡博替尼”的印度仿制药。病人去世后,家属曾因不满治疗效果,与医院产生纠纷。陈宗祥说,“我知道这个是假药,但这个假和真正的成分假,是两回事。”


史建磊 本文来源:北京头条责任编辑:史建磊_NBJ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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