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四川 » 正文

全球报道:四川煤监局 谎报迟报1死1伤瓦斯事故 攀煤花山煤矿被追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6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据四川在线消息 3月25日,记者从四川煤监局获悉,近日,四川煤监局攀西分局下达对攀煤公司花山煤矿“1·8”瓦斯事故的处理决定,

据四川在线消息 3月25日,记者从四川煤监局获悉,近日,四川煤监局攀西分局下达对攀煤公司花山煤矿“1·8”瓦斯事故的处理决定,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存在谎报、迟报事故的情节。

经调查,2019年1月8日,攀煤公司花山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9.8万元。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矿井内一新反井内煤矸堆积,堵塞新反井通风道,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入新反井通风道缺氧窒息发生伤亡,造成带班矿领导、副总工程师范某某死亡。事故发生后,花山煤矿未及时、如实报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据处理决定,花山煤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处罚款50万元;谎报、迟报事故,处罚款130万元;对花山煤矿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并给予降级处分;对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掘进队长等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记大过等处分;撤销3名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

四川煤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花山煤矿作为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导致发生瓦斯窒息事故,特别是谎报、迟报事故,性质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编辑 杨利

原标题:谎报迟报致1死1伤瓦斯事故 攀煤花山煤矿被追责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