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北京 » 正文

全球报道:大学毕业生付房租 入职三年可用公积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大学毕业生付房租 入职三年可用公积金本报讯(记者赵莹莹)记者昨天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在北京市行政
原标题:大学毕业生付房租 入职三年可用公积金

本报讯(记者赵莹莹)记者昨天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可在入职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在一份《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明确了四类人群可以以租房为由办理公积金提取。

第一类,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家庭,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租房的,可以按季以租金实际发生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类,中央国家机关派驻贫困地区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扶贫地房租。

第三类,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可在入职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第四类,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生育了二孩的职工家庭,可在二孩出生后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只要携带相关证件即可申请办理提取。

(责编:尹星云、鲍聪颖)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