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民生 » 正文

全球报道:中国三部门 确保每个县至少建1所照护失能特困人员设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7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9月16日电 近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以下

中新网9月16日电 近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前,要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敬老院老人与幼儿园小朋友一起做游戏。中新社记者 杜燕 摄

《意见》称,自2019年起,针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实施为期三年的改造提升工程。

《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确保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排查出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采取开办医疗机构或内设医务室等形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意见》还称,2022年底前,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安全隐患全部清除,改造提升任务全部完成,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原标题:三部门:确保每个县至少建1所照护失能特困人员设施

【编辑:杨维思】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