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全球报道:《杀人回忆》真凶原型否认罪行 曾被评为模范囚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9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原标题:韩警方公布进展:疑似《杀人回忆》真凶原型否认罪行,曾被评为模范囚犯)今天上午9点半,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厅召开“华

(原标题:韩警方公布进展:疑似《杀人回忆》真凶原型否认罪行,曾被评为模范囚犯)

今天上午9点半,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厅召开“华城连环杀人事件”记者招待会,对目前的调查进展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与此同时,韩媒爆料称,嫌疑人李春才此前就因故意杀人罪入狱,还曾被评为一级模范囚犯。

《杀人回忆》真凶原型否认罪行 曾被评为模范囚犯

据此前韩媒报道,韩国警方锁定的特定嫌疑人李春才,现年56岁,目前在釜山监狱服刑。1994年,即华城连环杀人事件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后的第三年,李春才在忠北清州强奸并杀害了妻妹,被判无期徒刑。

案发当时,20岁的李春才妻妹来到他们家中做客。没想到,和妻子发生争吵后,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随后,李春才的魔爪伸向了小姨子,喂其吃安眠药,强奸,随后用钝器杀害,并遗弃尸体——和华城连环杀人手法有些相似。

据《釜山日报》报道,李春才在釜山监狱服刑的20多年,行为端正,没有受过一次惩罚或调查。在4级囚犯等级中,他还被列为一级模范囚犯。

当他被认定为华城连环杀人案嫌疑人时,监狱工作人员都掩饰不住惊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李春才平时沉默寡言,为人低调,是典型的模范囚徒。

报道称,服刑期间,李春才还迷上了陶艺制作。由于手艺精湛,在2011年和2012年的在押人员陶瓷展上,他的陶瓷作品还被展出。

2006年开始,李春才获得资格,可以在教导所和亲属见面。他的母亲和哥哥经常来探望。

记者会上,警方表示,根据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的对比鉴定,李春才的DNA与第5、7、9次事件受害者衣物上残留取样的DNA完全一致,由此锁定其为特定嫌疑犯,但在第一次调查中,李春才否认自身的嫌疑。

警方表示,由于案件特殊性,嫌疑人的更多资料暂时不能公布。但韩媒根据消息人士的消息爆料称,李春才本人的相貌和过去警方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极高。

为了加快破案进程,韩国警方还决定,除第8起模仿案件之外,将从第2、3、4起案件中提取DNA,最快将于今天交给国立科学调查研究所进行分析。

《杀人回忆》真凶原型否认罪行 曾被评为模范囚犯

对于外界最为关注的公诉时效过期问题,警方也做出承诺,称“我们将做出最大努力,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结果。”

《杀人回忆》真凶原型否认罪行 曾被评为模范囚犯

2006年4月,"华城连环杀人案"诉讼时效到期。根据韩国的法律,2007年以前发生的杀人案件,公诉时效为15年。

对于这个富有争议和关注度的问题,河升均态度相当强硬。他明确表示,对性质恶劣的罪犯,必须增加公诉时效。2006年初,河升均给华城案真凶的一封假想信中写道:"得了癌症的话,彻底治疗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对你这样的'社会癌症',居然因为公诉时效就不能去治,不觉得奇怪吗?"

《杀人回忆》真凶原型否认罪行 曾被评为模范囚犯

1986年9月15日至1991年4月3日,韩国京畿道华城泰安一带发生的10起妇女强奸杀人案,韩国上下陷入恐慌,"华城连环杀人案"由此得名。

受害者均在深夜的农田或小路遭遇突袭,随后被自己所穿的丝袜等衣物勒死,下体还被塞入各种异物。年纪最大的遇害者71岁,最小的仅14岁,仅有一人侥幸逃生。

其中,第八次为模仿犯罪,凶手在第二年就被警方逮捕,被判无期徒刑。

韩国为此出动有史以来最多警力,各种调查记录至今未被打破,不过真凶并未落网。

这个悬案也被列入"韩国三大未解谜案"。

2003年,韩国导演奉俊昊按照案发经过拍摄电影《杀人回忆》,被韩媒奉为"韩国最伟大的电影"。该片在中国也备受影迷推崇。

延伸 · 回顾

《杀人回忆》真凶原型因奸杀妻妹入刑 23岁首作案

中新网9月19日电 综合韩媒消息,曾被改编成知名电影《杀人回忆》、电视剧《信号》等的韩国悬案“华城连环杀人事件”,出现突破性进展,DNA比对显示,一名正在监狱服刑的56岁男子李某,与案件凶手的DNA一致。

警方公布《杀人回忆》真凶详情 办案警长想杀死他

韩国时间9月19日凌晨5点,"华城连环杀人案"依旧高挂实时搜索榜首位。这起30年悬而未果的恶性案件,牵动着太多人。

据韩国SBS新闻的最新报道,韩国警方锁定的特定嫌疑人李某,现年56岁,目前在釜山监狱服刑。今天上午9点半,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厅将召开记者招待会,对事件经过,嫌疑人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杀人回忆》凶手原型系在押男囚 公诉期过难再罚

[环球网报道]据韩国SBS电视台18日最新消息,韩国警方通过DNA检测确定了30多年前震惊韩国的“华城连环杀人案”嫌犯。“华城连环杀人案”曾被韩国名导改编为电影《杀人回忆》。


邢海波 本文来源:东方网责任编辑:邢海波_NBJS8850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