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重庆 » 正文

全球长期频道:重庆法院出台三类措施打击家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cctv
核心提示:原标题:重庆法院出台三类措施打击家暴新华社重庆11月26日电(记者周闻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6日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指引
原标题:重庆法院出台三类措施打击家暴

新华社重庆11月26日电(记者周闻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6日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指引》,明确人民法院在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9条规定进一步细化,增加三类具体措施,以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执行性与实效性。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做出的民事裁定。据介绍,这项工作指引的出台旨在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大反家庭暴力的力度,提高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三项措施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可同时裁定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采取其他隔离措施和防止、救济措施;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可以裁定被申请人具体的隔离距离和活动范围;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的,应当同时裁定被申请人返回住所的程序以及限制被申请人活动的距离和范围的措施等。

该工作指引还明确,针对申请人缺乏举证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其履行释明义务,指导申请人举证。人民法院也可以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法律援助机构等,由该类组织向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援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申请费,且不需要提供担保。

此外,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当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与妇女联合会、公安机关、共青团、关工委、老龄委等一道共同做好执行工作和跟踪回访工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训诫,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编辑:董淑云 责任编辑:王敬东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