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山西 » 正文

全球山西频道:山西部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2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紧急部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1月2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应对新型冠状病

原标题: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紧急部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1月2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制订应对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的预案,建立健全相关指挥协调机构,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推动完善医疗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已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要参照《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环办〔2009〕65号)有关要求科学应对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未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调查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转运设施和处置设施的能力及其分布情况,开展形势分析和研判,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各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优先收运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台账。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市,可选择送至邻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置,或在本市利用备选设施处置。可备选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包括: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炉、工业窑炉等。因特殊原因,确实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市县,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可对医疗废物进行就地焚烧处置。运行医疗废物处置备选设施的单位要做好运行准备工作,包括依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根据医疗废物的特点对设施在技术上进行相应的完善等。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做好人员防护。

此外,还要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要求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信息。各市固体废物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春节假期期间保持联络畅通。(记者程国媛)

(责编:张婷婷、赵芳)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