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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浙江频道:浙江警方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26人被追究刑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6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浙江警方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26人被追究刑责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查获的作案工具。浙

原标题:浙江警方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26人被追究刑责

浙江警方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26人被追究刑责
    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查获的作案工具。浙江警方 供图

中新网杭州2月26日电(记者 张斌)记者26日从浙江省公安厅了解到,自1月23日浙江警方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出部署以来,截至2月24日,该省警方已办理涉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9起,追究刑事责任26人。

永康市公安局石柱派出所民警在现场查获的野猪夹。浙江警方 供图
永康市公安局石柱派出所民警在现场查获的野猪夹。浙江警方 供图

警方介绍,1月23日起,浙江省公安厅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出部署,全面深入排查,广辟线索来源,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大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

图为桐乡警方救下的猕猴。浙江警方 供图
图为桐乡警方救下的猕猴。浙江警方 供图

截至2月24日,浙江全省公安机关排查检查各类集贸市场、餐饮场所1.5万余处,开展宣传教育2.7万余次;办理涉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9起、追究刑事责任26人,办理行政案件56起、处罚违法行为人57人,收缴作案工具855件,查扣各类野生动物2800余头(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松雀鹰、猕猴、凤头鹰、白鹇等共5头(只)。

图为庄某非法猎捕的野猪。浙江警方 供图
图为庄某非法猎捕的野猪。浙江警方 供图

如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侦破的庄某非法狩猎一案,警方从1月31日公安机关立案,72小时内成功办结,并在上虞区看守所远程视频审判,仅用13天就完成立案、侦查、移诉、公诉和审理全流程。2月13日,被告人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又如永康市公安局,其连续侦破了6起非法狩猎案。据悉,2月上旬以来,永康市公安局紧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通过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排查、涉卡检查、蹲点守候等方式,两周内连续侦破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犯罪案件6起。目前,警方已对1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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