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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广西频道:广西一60岁老汉为寻刺激 诱骗猥亵3名女童被逮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7  来源:网易新闻
核心提示:原标题:“他跟我说收费的工作人员说没接到通知,不让通行。”2月26日,北流检察院发布通报依法对涉嫌猥亵儿童罪的周某荣批准逮

原标题:广西一60岁老汉为寻刺激 诱骗猥亵3名女童被逮捕


2月26日,

北流检察院发布通报

依法对涉嫌猥亵儿童罪的周某荣批准逮捕!

光天化日之下

3名女童被其诱骗猥亵

更令人震惊的是

其诱骗手段令许多家长惊恐

网络配图

熟人作案,

老汉为寻刺激猥亵3名女童

2020年2月24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猥亵儿童罪的周某荣批准逮捕。

根据案情了解,周某荣60岁,农民,北流市扶新镇某村人,家中有妻儿。

自2019年年底开始,为了寻求性欲刺激,周某荣均是以零食、零钱等为引诱,并告诉女童不可将事情告诉他人,否则将得不到“奖励”,并趁邻居女童监护人不注意之机,在女童家中、其本人家中房间,甚至村里小卖部等,用抠摸下体等令人难以启齿的手段猥亵了3名女童,导致该3名女童的下体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伤。

网络配图

值得一提的是,该3名女童中,有2名女童的母亲均已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其父亲或父母均在广东务工,均是随爷爷奶奶在农村家中生活,由爷爷奶奶照顾,且周某荣家均离这3名女童家不远。以上种种,给周某荣的邪念提供了可乘之机。

我国现有法律如何判罚儿童性侵者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民事法律方面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青少年在未成年时期遭遇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周岁后仍可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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