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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山西频道:山西太原警方“在家”办案 劝4起涉疫情诈骗案嫌犯自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3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山西太原警方“在家”办案 劝4起涉疫情诈骗案嫌犯自首受害人向警方送去锦旗。太原市公安局供图中新网太原3月3日电 (李庭

原标题:山西太原警方“在家”办案 劝4起涉疫情诈骗案嫌犯自首

山西太原警方“在家”办案劝4起涉疫情诈骗案嫌犯自首
    受害人向警方送去锦旗。太原市公安局供图

中新网太原3月3日电 (李庭耀)记者3月3日从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获悉,针对一些涉疫情诈骗案件,当地警方“在家”办案,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劝其投案自首,目前已成功劝服4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追回全部经济损失20余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连续接到群众“通过微信购买口罩遭受诈骗”的报警。民警发现此类诈骗案件的嫌疑人大都在南方地区。由于疫情期间无法大规模出差,民警明知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之地,却不能赶赴当地及时将其绳之以法,只能“在家”对此类犯罪进行研判和分析。

在对此类案件中涉及的嫌疑人进行“滤网式”筛查时,民警发现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是初犯,且初衷是想趁疫情发一笔财,对自身已涉嫌犯罪认识不足。针对这一情况,民警改变传统侦查模式,主动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劝其投案自首。

2月17日,小店警方接到受害人报警称:2月10日,其通过微信添加一名自称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女子,经过沟通以每只6元的价格,向其购买2200只口罩,打算捐赠给太原市某机构,供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使用。

受害人通过支付宝向其转账13200元后,该女子向受害人出示假的快递单号,以物流较慢为由欺骗受害人,后来又以自己也被骗了为由拒不返还受害人现金,并将受害人微信拉黑。

经民警工作,犯罪嫌疑人将13200元退回受害人,并承诺等疫情结束后到公安小店分局投案自首。

关于其它3起涉疫情诈骗案,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犯罪嫌疑人分别向受害人退回7.5万元、13.25万元和3.9万元。

警方介绍,上述4起涉疫情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承诺在疫情结束后,主动到公安小店分局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制裁。(完)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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