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湖北 » 正文

全球报道:湖北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7  来源:cctv
核心提示:原标题:湖北: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新华社武汉3月6日电(记者梁建强)记者6日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原标题:湖北: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新华社武汉3月6日电(记者梁建强)记者6日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3月5日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要求,全面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规定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决定所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检疫以及食用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决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者生产、加工、经营食品为目的,猎捕、繁育、饲养、交易、运输、携带、寄递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取发布广告、制作招牌或者菜谱等方式,宣传、招揽、诱导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从事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因科学研究、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

对违反这一决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违反这一决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将违法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编辑:钱景童 责任编辑:王敬东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