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宁夏 » 正文

全球报道:宁夏调整稳岗返还标准保企业、稳就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0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宁夏调整稳岗返还标准保企业、稳就业新华社银川3月20日电 (记者谢建雯)记者经济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

原标题:宁夏调整稳岗返还标准保企业、稳就业

新华社银川3月20日电 (记者谢建雯)记者经济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已调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返还认定标准及相关条件,以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扩大和稳定就业。

为扩大受惠企业面,宁夏特调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标准,将稳岗返还范围从原生产经营类企业扩展延伸至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且用工在100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将认定“申请稳岗返岗前6个月财务报表显示连续亏损”放宽至“连续3个月财务报表显示亏损”;将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长期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违法事件调整为上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违法事件。宁夏还调整了企业裁员率,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上年度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整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与此同时,宁夏明确,经营困难企业不含各市、县(区)当年认定的“散乱污”企业、“僵尸”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整体退出企业。享受调整政策的企业要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12个月以上;按时发放待岗职工生活费或在岗职工工资,且疫情期间未降低一线职工收入。

据了解,对于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宁夏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继续开展稳岗返还,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此外,为保证基金平稳运行,宁夏规定,企业稳岗返还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两项政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对套取骗取稳岗返还资金,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编辑:朱延静】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