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浙江 » 正文

全球温州频道:温州市区养蜜蜂20万只扰民,警方城管农业局均无权执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7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多日来,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打绳巷居民被一件事深深困扰——住在这里的何老伯在自家阳台上放置了20个蜂箱,邻居们一不小心,就会被

多日来,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打绳巷居民被一件事深深困扰——住在这里的何老伯在自家阳台上放置了20个蜂箱,邻居们一不小心,就会被蜜蜂蛰到。

二楼阳台上摆放着蜂箱

二楼阳台上摆放着蜂箱

打绳巷位于温州市老城区。居民戈女士7月13日告诉温州晚报记者,她90岁的父亲手臂和脚上都是被蜜蜂蜇过留下的疤,“前两天凌晨2点多,老人家还在用毛巾抓蜜蜂”。虽多次协商,但是养蜂人何老伯迟迟不将蜂箱搬离,戈女士无奈之下报警,民警来组织调解,但由于养蜜蜂不算违法犯罪,民警也拿老伯没办法。

邻居展示被蜜蜂蜇咬的伤疤

邻居展示被蜜蜂蜇咬的伤疤

据温州晚报报道,何老伯的这些蜜蜂蜂箱共有20个,每个箱子里有1万多只,共20来万只,原本养在永嘉县的乡下,今年初被他带回市区过冬,按计划3月份他会把蜂箱再运到永嘉,但受疫情影响耽搁了。目前天气炎热,现在运输蜜蜂基本都会死。按何老伯的说法,蜜蜂习性特殊,只能等到天气转凉时,再把蜂箱运走,大概要等到农历的八月十五左右。但深受蜜蜂困扰的居民没法再等。

“何老伯的情况比较特殊,我们没有让他搬走的法律依据,只能协同街道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7月17日,温州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陈政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他介绍,何老伯养蜂的规模比较小,法律上对此类情况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办理养蜂证及相关防疫证明, 在执法上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农业部门出台的《养蜂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养蜂者可以自愿向养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免费领取《养蜂证》,转地放蜂时养蜂者应当持《养蜂证》到蜜粉源地的养蜂主管部门或蜂业行业协会联系落实放蜂场地,转地放蜂的蜂场原则上应当间距1000米以上,并与居民区、道路等保持适当距离。但是,该《办法》里并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

澎湃新闻另从鹿城区城管部门获悉,目前城管部门也没有相关涉农执法的权限。

澎湃新闻17日从鹿城区五马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由于多个部门都没有管理的依据,打绳巷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只能给何老伯反复做思想工作,经劝说,他承诺在7月17日晚上将蜂箱运往永康的养蜂地。

[责任编辑:谢廖沙 PN260]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