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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南宁农贸市场拟分级管理 五项规定违反一项就降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2  来源:广西新闻网
核心提示:农贸市场拟分4个级别,不同级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近日,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获悉,目前,《南宁市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管理办法

农贸市场拟分4个级别,不同级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近日,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获悉,目前,《南宁市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其中“降级”规定尤引发关注。

一级最高四级最低授等级标志

据“征求意见稿”规定,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管理是指,将全市农贸市场分为一、二、三、四共四个等级,一级市场等级最高,四级市场等级最低,授予等级标志。监管部门根据不同的市场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强度和措施。

南宁市工商负责组织一级市场的评定工作,各县(区)工商和质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二、三、四级市场的评定工作,向市工商推荐参评一级市场。

分级评定以《南宁市农贸市场评级标准》为依据进行评分,对未获得等级的农贸市场的分级评定每年组织一次;对已获得等级的农贸市场,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对提高或降低市场等级的,可另行组织评定。

五项规定违反一项就降级

“征求意见稿”规定,低级别市场检查频次将相对较高。当中,农贸市场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降低一个等级:

(一)农贸市场业主和经营管理方因管理工作不到位,被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的农贸市场,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

(二)农贸市场发生一次食品安全、动物疫情、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农贸市场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被检查发现突出问题的;

(四)经每两年一次的复审,分数达不到原等级市场总分要求的;

(五)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农贸市场5项“降级”规定,犹如给农贸市场加了一道“紧箍咒”,目前市工商管理部门对农贸市场也在做问卷调查,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条件攒够市场可申请升级

当然,农贸市场条件够了,也可以升级。“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规定:农贸市场可申请提高市场等级,每年定期经市工商或县(区)工商和质监管理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评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市场提级名单提出异议的,由原评定部门进行复审,重新公示,并最终确定等级。重新发放新认定的等级标志牌。

对于此前违规的降级农贸市场,则由原评定部门进行公示,并最终确定等级。重新发放新认定的等级标志牌。(记者 高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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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前。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nnsgsjmlb@163.com;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工商局市场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南宁市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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