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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交通部发布规范共享单车征求意见稿 共享单车拟实名鼓励企业免押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3  来源:中江网
核心提示: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共享单车的发展表示鼓励和支持,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共享单车的发展表示鼓励和支持,同时提出共享单车应实行实名注册、使用,禁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运营企业为用户购买保险,鼓励运营企业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车等。

摩拜、ofo、小蓝单车等共享单车企业快速回应,表示认可与欢迎。7号电单车表示,目前正与监管部门积极沟通,希望给予适当发展空间。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李娜

综合新华社、央视

新政

鼓励共享单车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5日。

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

提供服务

征求意见稿明确,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要求运营企业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根据征求意见稿,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除了对单车企业、用户使用上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共享单车作为绿色出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政府要在环境建设上给予更大的引导和支持,要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推进停车点位设置。但是,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用户违规行为

记入信用记录

针对车辆的投放和停放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城市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自行车停车点位。

除了制定负面清单规范停车外,征求意见稿还鼓励运营企业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信用管理,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数据库,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大看点

用户安全、负面清单、押金监管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针对用户安全、车辆乱停放、押金监管等焦点问题加强制度设计,促进规范发展。

多管齐下保用户安全

共享单车火了,骑行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征求意见稿提出,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共享单车企业给用户上什么样的保险?额度是多少?受益人是公司还是骑车人?”中消协律师胡钢表示,保障骑车人的安全是企业经营的前提。

有共享单车用户担心,行驶轨迹能否确保不被泄露?针对用户信息安全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运营企业采集用户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相关数据在国内储存和使用。

负面清单治理停车难

有些用户把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在马路边、商铺旁,把车停进小区、楼道里。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规则,划定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

不少地方的管理部门正在创新管理手段,如济南市划定共享单车指定停放点,南京的城管人员帮忙规范停车,北京石景山区划出共享单车停车区。

“ofo对投放的共享单车进行了网格化管理,大网格里有小网格,小网格里有运营师傅在街面上巡视。”ofo副总裁刘凯说。

小蓝单车首席战略官陈怀远说,停车问题可以通过“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解决,即在合法停车的范围内埋设发射器,用户把车停在其范围内,才能锁车结束计费,否则就无法锁车,无法停止计费。

鼓励免押金,建立押金监管模式

在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押金监管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按照全国共享单车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来估算,押金收取的标准为99元至299元不等,这意味着将形成一个较大量级规模的“押金资金池”。如果企业监管不力,可能会给用户的押金安全造成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俊慧说,共享单车的押金打破了传统“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形成了“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在用户不使用单车时,平台仍占用押金。平台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差,通过押金去获取一些收益。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等,并要求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此外明确了相关支付结算要求。

李俊慧认为,征求意见稿对押金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监管机制,避免出现资金安全风险。共享单车企业不能把收取押金作为一种融资方式。

反应

多数企业认可新政,电单车或受影响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南京多家共享单车企业。摩拜、ofo、小蓝单车等相继回应称,对新政策表示认可与欢迎。

摩拜称,每辆单车均配备了内置定位系统,并具备“智能推荐停车点”功能,引导用户文明有序停放。不仅使用信用分管理用户,也积极加入了国家发改委的共享单车领域信用共享平台。ofo表示,该公司率先推行了北斗导航定位系统,采用电子围栏的方式管理车辆,并将积极推进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小蓝单车表示,该企业在行业内首发“天眼系统”,真正实现从客户端到骑车人一一对应的安全管理要求,避免12岁以下儿童危险骑行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此外,小蓝单车也是唯一在南京实行“信用分免押解锁”的共享单车企业。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记者联系到目前仅在南京市鼓楼区、建邺区投放的7号电单车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出台的是征求意见稿,还不是定稿。“我们正在积极和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希望通过努力和沟通,让监管部门对共享电单车这个品类建立信心,给予适当的发展空间。”

“南京版意见”落地还要再等等

3月中旬,南京交通部门发布了《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早就过了意见收集期,仍未发布定稿。南京交通部门相关人士透露,南京版或许要等到交通部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后,再行公布。

现代快报记者发现,目前,南京市面上的共享单车,绝大多数做到了实名认证管理。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推广运用电子围栏”,南京也早有设计。近日,南京交警与8家共享单车企业共享“黑名单”,企业将对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用户实行信用分管理,信用分扣光后,用户将不能使用单车,或者费用大幅上升。

而“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在南京也有所体现。针对乱停放比较严重的区域,秦淮区城管部门施划了新街口商贸区、夫子庙景区、老门东景区、大报恩寺景区等禁投区,在周边街道如朝天宫街道、夫子庙街道等设置了疏导区,在四条环线外设立了可停放区。

建议

专家:地方法规应同步修订

“指导意见总体上是有利于共享单车行业发展的。”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目前共享单车进入的主要是一二线城市,指导意见在一定意义上为共享单车进入其他城市打通了一条路。

共享单车来了,地方法规的修订也应同步跟进。顾大松说,“在共享单车出现之前,非机动车用户都是个人,现在有些法规就不合时宜了。”他认为,可增加一条指导性意见,让地方法规同步修订。在法规的制定上,主要是明确投放与停放的责任。“如企业没有经过备案就乱投放,如何处罚。共享单车乱停放,应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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