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新,我省将再添政策“砝码”。5月23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提出,允许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
为了让高校院所充满源头创新活力,我省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例如,将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三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允许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与分配,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对实质参与研发活动的高校院所领导干部,可按实际贡献依法依规享受成果转化收益。高校院所自主规范管理非财政资金的科研项目经费。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此外,我省将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类给予支持。科技团队可自主选择申请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方式。省政府委托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作为出资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有关科技团队及其他投资主体共同签订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协议。
未来,合肥将有更多场馆、平台,来实现产业研发、创新展示。
在合肥市将打造安徽创新馆,集中展示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密切相关的创新技术,以及国际前沿和国家、安徽最新的创新成果和先进技术。此外,我省还将建设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面向未来优先布局前沿科学装置,建设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和创业载体,吸引集聚一批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形成以信息经济为引领、高端服务业为主导、智能制造业为支撑的科创走廊产业新体系。
加快实施北航合肥科学城、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二期等项目建设,支持围绕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精准医疗、人工智能、汽车电子等产业领域创建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等新型研究机构,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开展面向新兴产业的研发、技术转移及成果孵化服务和工程化示范推广。
(记者 于巧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