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电脑、5台打印机、1把切纸刀……这就是制造假币的全部工具。假币制好后,通过微信、QQ发展下线,用假名发快递寄往国内十多个省市销售。天网恢恢!做着“黄粱美梦”的嫌疑人最终被警方抓获。近日,新干县警方已经将此案移送起诉。
民警巡逻发现假币线索
去年10月26日21时许,一名头戴鸭舌帽、肩背挎包的男子在新干县一家超市附近转悠。正在巡逻的新干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见其形迹可疑,上前对其盘查。民警发现其身上一叠零钱中,有数张面额20元的假币。男子自称罗某,吉安县万福镇人,当晚入住在新干县城一招待所。
民警当即组织巡防队员对罗某的住处进行检查,在床垫下又查获了面额20元的假币两叠,总计252张,面值5040元。随后,犯罪嫌疑人罗某被移交至新干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一步审查。一开始,罗某拒不交代假币来源,与民警不断周旋。民警与其斗智斗勇,终于获得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罗某使用的假币是通过QQ联系卖家,在网上购买所得。
顺藤摸瓜发现制售假币窝点
根据掌握的线索,新干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经分析,罗某的上线为制售假币嫌疑人刘某,而且刘某与山东、江苏、广东警方假币案件线索嫌疑人指向相吻合。
民警初步调查了解到,刘某系新干县界埠镇人,1983年出生。自去年9月以来,刘某在网上购买了大量油墨,之后不断通过多家快递公司向外地邮寄包裹。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办案民警确定了刘某的具体身份和制假窝点为新干县某小区一栋宿舍楼。
在掌握刘某的活动轨迹之后,专案组决定收网。去年12月1日11时许,刘某手提包裹走出小区,蹲守民警果断上前将其抓获。随后,民警对刘某租住的房屋展开搜查。当民警打开房门时,眼前的景象令人震惊,成堆的假币散放在房间里。民警当场还查获1台电脑,5台打印机、1台烫金机,切纸刀、烫金纸等作案工具。
据介绍,民警当场缴获已经印制好的面额10元的假币845张、面额20元的假币2523张、面额5元的假币119张,总计涉案价值120200元,专用纸9785张。
想发横财拜师学制假币技术
犯罪嫌疑人刘某归案后,专案组民警立即对其展开审讯。据刘某交代,他一直想发财,但没有门路。后来,他无意中在网上认识一名制造假币的男子,就做起了对方的下线,靠销售假币赚差价。前年11月,他不甘心只赚差价,就拜对方为师,学会了制造假币的技术。
经警方查明,去年9月开始,刘某从网上购买了打印机、纸张、油墨等材料,然后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制造面额10元、20元的假币。并按每张假币1.3元至2元的价格通过网络销售至全国各地。
据悉,刘某主要通过QQ和微信寻找买家和发展下线。下线将买家的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给刘某,他再通过快递公司将装有假币的包裹寄给对方。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他通过使用“刘小林”的名字在多家快递公司共邮寄97份快递单,涉案金额40余万元。
为了发展更多买家,刘某加入了数个QQ群,经常在群内发布信息销售假币。有需求的买家在QQ上与其单线联系后,通过QQ红包、微信红包、支付宝等方式付款。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聊天记录进行梳理,专案组民警确定了该伪造假币案的涉案人员达60余名。目前,江苏、安徽、河南等地都展开了收网行动,涉案人员陆续在各地落网,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警方提醒:持假币4000元以上即可判刑
记者采访了解到,刘某通过打印机、烫金机等简单设备制造的假币看起来有点逼真,但是只要用手摸一摸,就能识别出来。
据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解释,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民警特别提醒,如果误收假币,不得再次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曾 罗 记者 邹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