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贵州省已办结1712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案件。
截至2017年5月23日上午12时,我省累计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二十七批案件共计3002件,重点案件351件,一般案件2651件。贵阳市1525件、遵义市463件、六盘水市175件、安顺市78件、毕节市231件、铜仁市127件、黔东南州118件、黔南州140件、黔西南州72件、贵安新区14件、仁怀市26件、威宁县33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水污染895件、大气污染745件、土壤类7件、生态破坏309件、重金属污染10件、垃圾污染363件、噪声污染924件、油烟污染322件、扬尘污染261件、其他517件。
5月22日,我省收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来电、来信投诉共计109件(有2个问题重复投诉4次)。其中:贵阳市41件,遵义市24件,黔南州12件,铜仁市7件,安顺市6件,毕节市6件,六盘水市5件,黔东南州4件,黔西南州2件,仁怀市2件,贵安新区、威宁县均为0件。涉及水污染类35件,大气污染类43件,噪音污染类9件,固体废物类7件,其他15件。
我省已办结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中,贵阳市937件,遵义市214件,安顺市33件,六盘水市96件,毕节市54件,黔东南州97,黔南州117件,黔西南州44件,铜仁市81件,贵安新区7件,仁怀市14件,威宁县18件;正在查办129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