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确保“地条钢”生产企业关闭到位
5月22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省安委办要求,要联合开展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对已明确为“地条钢”的生产企业应立即停产,彻底断电断水,及时拆除并销毁工频炉、中频炉生产设备。在2017年6月底之前依法全面拆除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等装备,彻底关闭取缔“地条钢”企业。
通知要求,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要针对钢铁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五个问题之一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安全监管部门提请本级政府按程序予以关停退出。
根据通知,我省将督促企业隐患整改到位。对到期仍未完成整改、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生产安全。(记者 张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