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督察整改就要“见事见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后,截至5月20日,已有251人被问责。但与众多信访转办件相比,一些地方督察整改中见事不见人、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环境整治不仅在事上要下大气力,在问责上也要动真格。
环保督察,核心任务之一即是督政。其如利剑,锋芒之处在于既查事又查人。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是利剑所指。《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业已实施。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责任体系。当前,各地要根据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行业等,厘清各个环节、各级各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大环境问题整改问责力度,切实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未落实不放过。
问责不是目的。把追责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高举起,是提醒并要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有关企业对生态红线心存敬畏,将环境保护之弦绷得更紧,真正形成不敢污染、不敢失职渎职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