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根据惩戒机制,我省将在诸多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限制。
明年,失信人信息实现互联共享
根据新政,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时准确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全省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实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2017年9月底前,各地将制定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实施时间表、路线图;利用或改造提升现有信息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网络对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自动获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同时将名单信息嵌入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实现自动比对、提醒、拦截、监督和惩戒,并及时反馈惩戒情况。
失信人限制担任国企高管职务
根据新政,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担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股权方派出或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免去其职务;限制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
失信人将无法坐飞机住星级宾馆
我省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飞机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住宿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国家一级以上酒店及其他高消费住宿场所;在高消费娱乐场所、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享受医疗特需服务;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