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属推销医疗产品、介绍患者到指定地点购药……近日,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通报3起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典型案例。通报要求,要坚决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九不准”作为行为底线和刚性标准,从严追责,不断加大各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力度。
医务人员 向病人推销医疗产品
2016年下半年,省立医院西区妇瘤科医生马某、陈某,直接联系经销商,到病房向手术患者推销“医用弹力袜”,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同时,该医院妇瘤科存在管理漏洞,明知有经销商进入病房向患者直接销售医用耗材,却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和管理。相关行为严重违反《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
经研究,省立医院给予两名医生行政警告处分,对省立医院西区妇瘤科进行诫勉谈话,对妇瘤科全体医护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取消该科室2017年评先评优资格,将本次事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医生介绍患者 到指定地点购药
安医大一附院耳鼻喉头颈外科门诊医生王恩普在4月16日门诊出诊时,给一患者开具的药品处方笺上写明“皖健大药房”五字,指定地点让患者购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相关行为严重违反《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
经研究,安医大一附院停止王恩普门诊,在全院作出通报。
眼科医生 介绍患儿家长外出购药
2017年5月9日,媒体曝光了省儿童医院眼科医生叶某介绍患儿家长外出购药事件。叶某在给患儿看病后,指定了药名、药店,并为患儿家长画了去药店的示意图,介绍其外出购药,涉嫌药品推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相关行为严重违反《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
经研究,省儿童医院停止叶某在医院执业资格,不再返聘,并扣除其三个月绩效奖金,在全院作出通报。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杨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