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公布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等一系列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在健全职称制度方面
拟在目前没有设置正高级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同时,要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继续沿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电、艺术、教师、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值得一提的是,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
将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在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方面
推行职称评审全员答辩,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开展评价;有条件的行业可开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采用考试与评审结合的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新兴产业人才等职称评价机制,开辟人才评价的“绿色通道”。
在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方面
将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完善职称竞聘上岗机制,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意见稿还指出,将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在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上
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卫生、农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天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军民融合高端产业发展集聚区军民融合等重点区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面向大型企业、学校、园区等专业技术人才聚集区,积极推行职称申报评审“一站式”服务。
注:如广大干部群众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24日起20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系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8675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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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雪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