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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人民网哈尔滨5月26日电(丁洋)26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

人民网哈尔滨5月26日电(丁洋)26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共邀请了在哈的全国、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级人民监督员、省妇联、团省委、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部分老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共计27人召开座谈会,交流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看法、希望、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2012年以来,检察机关有5个基层单位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有49个基层单位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有4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3名未成年人检察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1名未成年人检察干警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上获得“竞赛能手”称号。多个团队和个人被记功或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标兵、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巾帼标兵等。特别是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的“冬梅姐姐”团队已成为我省著名的未检品牌,“冬梅姐姐”进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事例两次被高检院列为五个新闻发布事例之一,被写入曹建明检察长在“两会”上所作的高检院工作报告,今天的全国“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冬梅姐姐”团队又被高检院邀请赴京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展示介绍。

近年来,对于涉罪未成年人的处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到每一个案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不捕率从2013年的12.2%上升到2016年的28.08%,不诉率从2013年的2.41%上升到2016年的6.47%,不断强化对未成年人涉罪嫌疑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的贯彻落实。建立11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对44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使39名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在履行检察职能,认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还致力于贯彻和弘扬儿童特殊、优先保护理念。3个市级检察院成立了独立未检机构,38个基层检察院成立了独立的未检机构。全省有109人专职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和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落实对未成年人从犯罪预防到法律监督全过程的特殊、优先保护。

在依法办案的同时,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系,推动建立少年司法配套体系。全省共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3个,创办未检主题“两微一端”17个,有113名检察干警被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北安市检察院编撰的《阳光下的关爱-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已纳入黑河市初、高中思想品德课程。检察机关还积极与教育部门协作,共同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设立警示展板、引导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开办法治课堂等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267场,发放资料8万余册,制作相关影视节目32个,共有291个学校、25.91万在校学生受到法治教育,对减少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治性侵害、中小学生戒除网瘾等起到切实推动作用。

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加大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力度,在常规数据统计的基础上,增加校园欺凌案件数据的专项统计,特别予以关注。近两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发生在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实施的伤害、侮辱、强拿硬要等欺凌、暴力行为的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71人,受理审查起诉12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1人。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还共同观看了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纪录片《呵护未来,以国家的名义——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巡礼》。黑龙江省检察院向受邀出席会议的老师、家长和学生代表赠送检察机关印制的未成年人保护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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