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统计局发布2016年我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5545元,同比名义增长8.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3%;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7345元,同比名义增长7.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2%。
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称,我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平稳增长,主要得益于两大因素:
首先是经济发展态势总体向好。201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0.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增长12.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7%。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为实现工资增长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增资政策力度不减。2016年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保障了中低收入者工资水平的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深化,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正式施行等,一系列增资举措的实施,为工资增长提供了政策支撑。(记者 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