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考生所在中学、县(区)学籍部门、公安户籍部门和招考办审核的基础上,5月27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全省7845名拟通过高校专项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所在中学、户籍所在县(区)等信息。对公示考生的资格有异议者,可于5月25日至6月5日期间,拨打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791-86765582进行反映。
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全国共有近百所高校具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其中大多数是教育部直属高校。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包括上犹县、永新县、弋阳县等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要求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公示期间,发现考生资格与事实不符的,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期满后,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如有举报并查实的,由高校取消考生学籍。(记者张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