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下发《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老龄办转发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启动我省民政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并将民办养老机构确定为排查重点。
近年来,涉及老人的非法集资活动频发。通知要求,在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特别是老年人群体中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识别常见非法集资犯罪方法和需采取的防范措施,突出宣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后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和举报方式,提高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老年人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帮助老年人等群体维护自己身财产安全;对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多种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名义非法集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
通知明确,2017年5月至7月,集中开展民政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并要求基层民政部门紧盯以“养老投资”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行为,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全面摸清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规模、案件数量等底数,对排查出的线索,立即向当地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在其统一领导下做好处置工作。 (记者陈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