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月份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发布
日前,天津市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4月天津市及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通报4月份各区空气质量排名及奖惩情况。
4月, PM2.5、PM10和NO2月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PM2.5月均浓度为64μg/m3,超标0.83倍;PM10月均浓度为125μg/m3,超标0.79倍;NO2月均浓度为57μg/m3,超标0.43倍。SO2月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和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均达标。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补充办法》,根据监测结果,今年4月份,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南开、和平、武清、静海、宝坻、红桥、西青、津南、河东、东丽、河西、滨海新区、宁河、河北、蓟州和北辰。
对照4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南开区140万元、和平区120万元、武清区100万元、静海区80万元、宝坻区60万元、红桥区40万元、西青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北辰区140万元、蓟州区120万元、河北区100万元、宁河区80万元、滨海新区60万元、河西区40万元、东丽区20万元。
津南区和河东区不予奖惩。(记者 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