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5月底
“营改增”纳税人达46.60万户,相关行业减税92.26亿元,减税面达98.85%,实现了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
截至2016年底
云南省43.4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减税,减税面达100%,全年累计减税达3.71亿元
2016年5月1日,云南与全国同步拉开了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的序幕。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一年来,云南省“营改增”税制转换平稳,减税降负效果明显,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享受到税改红利。截至今年5月底,“营改增”纳税人达46.60万户,与应缴营业税相比,相关行业减税92.26亿元,减税面达98.85%,实现了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
“营改增”,看似是40万纳税人的简单平移,实际是一次需要全省每个经济细胞调整适应的改革。一年来,全省国税系统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要求,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以税收的“减法”换企业效益和经济发展的“加法”,“营改增”减税的溢出效应持续扩大,经济增长动力逐步增强。
“除了‘真金白银’减税,‘营改增’更深远的影响在于进一步提升企业治理、税收治理、财政治理、社会治理水平,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云南经济结构优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新动能。”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树学表示。
享受税改红利在滇企业减税降负明显
“营改增”大幕开启于2012年,已先后覆盖交通运输、邮政、铁路、电信及部分现代服务等“3+7”行业,此次扩容又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最近一年来,总体营业收入下降,‘营改增’实施后,公司全年抵扣了进项税5.59万元,大大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昆明某酒店管理公司青年路分公司经理杜硕妮感叹。
记者了解到,4大行业中小规模企业占大多数的生活服务业税负下降力度最大,主要集中在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截至2016年底,云南省43.4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减税,减税面达100%,全年累计减税达3.71亿元。
工业和商业企业也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大红包”。数据显示,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抵扣不断增加,云南省工业和商业企业获得来自试点行业的进项税抵扣,从2013年的5.14亿元上升至2016年的36.62亿元,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从2013年的7.32%下降到2016年的5.77%。
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副处长闫泉表示,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从5%的营业税率降低到3%的增值税率,减税幅度达40%,有效降低了小企业税收负担,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虽然适用6%的增值税率,但可以进项抵扣,如房屋租金、装修、设备、日常用品等,税负降低比较明显。
记者注意到,先期“营改增”的“3+7”行业和现在的4大行业都属于本环节减税,可直接从“营改增”政策中享受到红利,而原先缴纳增值税行业也因“营改增”能够进行进项抵扣,从而降低税收负担。
税制转换调试
做好功课“轻装上阵”
“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意味着已经实施66年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这样的税制转换多少让纳税人产生了“不适感”,个别企业短时间内出现了税收负增长。
“有的企业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的情况,主要因为内部控制没有及时顺应税制改革而做出相应调整,没有充分获取合法抵扣凭证。”闫泉说,增值税的优越性就在于消除重复征税,其中的关键是进项抵扣,如果企业没有取得合法凭证,就无法进行抵扣,税负自然就会上升,如果采购供应渠道属于规范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向上环节要票进行增值税抵扣,本环节的税负自然就降下来了。另外,“只减不增”针对的是合法经营企业,对于个别账外经营的企业,由于“营改增”后的增值税链条效应,客户向其索要可供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迫使其账外收入不得不转为账内核算,税基扩大了,税收也就相应增加了。通过“营改增”实现公平税负,也是此次税制改革的应有之义。
按目前算法,在同等销售规模下,“营改增”前按营业税税率征收与“营改增”后按增值税税率征收,两者相减后的值就是减税额。以昆明年销售收入100万元的餐馆为例,“营改增”前按5%营业税计算,应缴税5万元,“营改增”后100万元应换算为不含税价,增值税变为2.91万元,少缴2.09万元,减税幅度达41.75%。
当前云南省“五网”建设和脱贫攻坚正值关键时期,建筑业税负也备受关注。“建筑业原来的营业税税率是3%,‘营改增’之后税率增加到11%,税率的提升是它的税负降低没那么快的原因之一。”闫泉表示,不能取单个时间点来测算税收上升还是下降,在整个项目竣工时进行测算评价更为准确,建筑业税收政策的设计,是材料设备的进项高税率、建筑服务的销项低税率,因此税负整体来说也是下降的。
“从一定程度上看,‘营改增’的实施倒逼企业普遍优化经营模式,开展集中采购,积极取得进项抵扣,内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出于抵扣的需要,下游企业纷纷向上游企业索取发票,既促进了市场运行机制和秩序的规范,又进一步营造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诚信环境,市场运行秩序进一步规范。”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兑现减税承诺
让税收减负“更有感”
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继而赢得市场活力的“乘法”,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这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目标之一。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在云南省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情况下,第三产业保持了较快的增长。2016年,云南省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6875.57亿元,增长9.5%,高于全省GDP增速0.8个百分点。2013年至2016年,云南省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以年均1至2个百分点的速度持续平稳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加速。
云南某知名地产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受益于“营改增”,企业税负从5%降低到4.76%,税款减少了1600多万元。该公司打算利用减下的税款,提高内部运营效率,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云南增值税纳税企业中90%都是小微企业,由于含税价和不含税价计算税收的方式不同,本身已享受到减税优惠,但很多企业出于对政策不了解,对减税从何而来不清楚,减费降税的获得感不明显,加上经济下行和深度调整,不少企业利润下滑、经营困难,也会冲淡减税效果。”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对整个行业企业的调整涉及方方面面,应引起企业负责人的足够重视,多方发力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段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