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镇县石湖乡桑圩村党支部书记陈琼在办理低保工作中为亲属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2012年,陈琼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父母分别办理了低保手续,合计领取低保资金12510元。桑圩村还存在虚报冒领“空心庄”搬迁补助、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陈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庙前新村聘用干部成祖珍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5年,成祖珍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之便,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登记户口等过程中收取好处费共计5000元;截留侵占村民上缴的社会抚养费1000元。成祖珍还存在工作失职等其他违纪问题。成祖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除聘用关系,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固镇县任桥镇三义村治保主任陈店平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3年,陈店平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仍以家庭困难为由,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陈店平还存在用群众集资“一事一议”修路款旅游等违纪问题。陈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五河县城关镇北店社区妇女主任黄建侠违规申报低保问题。2016年,黄建侠利用职务便利,在工资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情况下,违规申请低保并获得低保款及低保户电费补贴2130元。黄建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