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就做好我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将通过集中办学、集中办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措施实现“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妥善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提升了特殊教育服务保障能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了90%以上,维护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提高了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按照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探索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各地残联要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为基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数据和情况,并协助做好家访和入学动员工作。各县(市、区)要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当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必要时可提高。
据悉,各地教育、残联等部门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完善特殊教育安置方案,通过集中办学、集中办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措施实现“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一人一案”个性化制定入学方案,同时围绕安置方案,在“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面寻求突破。
我省还将加强残疾儿童少年的学籍管理,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坚持“一生一籍、籍随人走”。并规范其学籍管理,按特教学校标准足额拨付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