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广西新闻网实习生 吴海泉 摄
6月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南宁市环保局在会上向社会通报了南宁市2016至2017年5月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据介绍,2016年,南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5.1%。全市境内主要流域10个监测断面中,除水塘江、蒲庙、六景断面水质为三类外,其余7个断面水质均为二类;二类水质和三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0.0%和30.0%;邕江5个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今年1至5月份,南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41天;南宁市境内监测的10个断面三类水质达标率为100%,5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今年是“大气十条”考核收官之年,为完成考核目标任务以及南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环境空气质量在省会城市排名前列,力争进入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前十”的目标要求,今年1至5月份,南宁市在2016年“3个100天”扬尘污染整治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加大对城市道路、建筑工地、消纳场、采石场等扬尘污染源的管控力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2017年计划淘汰108台燃煤小锅炉,目前已淘汰47台。强力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截至目前已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890辆。加快改善内河水质,努力达到“水体清”,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46公里,消除率46.3%。严格防控城市噪声污染,全力实现“噪声除”。
截至目前,共处理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投诉1425件次,处理率100%,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检查建筑工地近170家次,立案处罚19件。巩固提升“清洁水源”专项活动成效,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整治过的村庄饮用水水源地得到保护,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面貌得到改善。同时,深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今年1至5月份,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案件114件,处罚105件,处罚金额约200万元。
下一步,南宁市将全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稳步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全面提升南宁市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