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迎来中、高考重点时期,6月1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夏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把学校食品安全纳入“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持证经营、持证上岗、晨检和索证索票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杜绝“三无”食品原材料和食品进入校园,严把从食品原材料采购到餐厨废弃物处置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各个关口,抓住农村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民办学校等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管理。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努力实现食堂基本信息、财务核算、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清洗消毒、留样等实时监测动态化、追溯查询便捷化、环节管理无纸化和分析研判数据化。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优化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流程,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通知》提出,要切实加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学校要担负起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的主体责任,因校制宜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对于因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以及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不及时和不得力的,要依法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