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近日出台《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我省将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到2020年,力争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按照方案,在小城市和建制镇居住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除西安市外,在市辖区居住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只要符合有合法产权住所、有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三个条件之一,便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我省还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放宽了投靠类落户条件,除西安市外,具有市辖区、建制镇和小城市户籍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投靠落户。